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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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警衛室(408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3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902011旅行業」或具承做團體戶外教育活動能力與經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 屬原住民廠商者需檢附有效證明文件。(非原住民廠商者免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
(1)順位⼀:113年2⽉27⽇(二)
(2)順位⼆:113年3⽉22⽇(五)
(3)順位三:113年3⽉21⽇(四)
(4)順位四:廠商提供⽇期供委員評選
2.履約地點:
本案戶外教育建議履約地點可能涉及原住民地區(惟本案僅屬建議履約地點,廠商投標仍不受限制),故本案開標分兩階段辦理:(1)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辦理評審及計分並加總其分數後,續就非原住民廠商辦理評審及計分,再加總全部受評廠商之分數,評定出達合格分數之廠商後擇達合格分數內最符合需要之原住民廠商進行議價。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時,則應作成紀錄;(2)第二階段,改就全部評審達合格分數之廠商辦理,擇定最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
3.投標廠商需於投標封套勾選是否屬原住民廠商,未勾選者視同一般廠商。
4.本案預算總⾦額/預算單價/預估⼈數:435,220元整/每人940元整/預估人數463人(含15名導師及其他3名隨隊人員)。
5.本案預計112.10.18(三)下午2:00於本校第⼆會議室辦理企劃書審查,依投標廠商順序分別簡報。簡報時間10 分鐘,答詢時間10 分鐘。
6.本案請於企劃書詳列報價,並請填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視同總標單)及標價清單隨投標文件一併遞送。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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