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ces20170620 已決標公告

106學年度學校午餐公辦民營服務廠商評選招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愛餐盒食品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776,400
原始預算
$ 15,776,4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7.7.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銘鴻
聯絡電話 (04)24757468#734
機關代碼 3.87.7.53
單位名稱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聯絡人 洪銘鴻
聯絡電話 (04)24757468#734
傳真號碼 (04)24750514
電子郵件信箱 cloud8088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採購市府補助每生每週4元副食品,擴充採購金額257,600元(4元*40週*1610人)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9 09: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餐館業、食品製造業或餐盒業或其他飲食業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公開招標經公開評選適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採一次投標,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服務企劃書評選分段開標。 (一)第1階段開標於106年7月19日上午09:00假本校2樓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評選。 (二)第2階段評選時間預計106年7月21日下午2:00於本校2樓會議室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詳「臺中市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或洽中華電信免費服務電話0800-080-512。 三、本校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閱公告附加說明。 四、檢舉受理單位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1、檢舉電話:04-25279142、04-22289111轉55901-6 2、檢舉傳真:04-25279083 3、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二)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1、檢舉電話:04-22177360 2、檢舉傳真:04-22202876 3、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 (三)法務部廉政署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郵件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檢舉傳真:02-25621156 4、檢舉電郵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1、檢舉電話:02-87897548 2、檢舉傳真:02-87897554 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五)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4-23023166 2、地址: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 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臺中市政府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服務專線,外縣市請撥04-22203585) 六、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5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銘鴻
聯絡電話
(04)24757468#734
機關代碼
3.87.7.53
單位名稱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聯絡人
洪銘鴻
聯絡電話
(04)24757468#734
傳真號碼
(04)24750514
電子郵件信箱
cloud8088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採購市府補助每生每週4元副食品,擴充採購金額257,600元(4元*40週*1610人)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9 09: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餐館業、食品製造業或餐盒業或其他飲食業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公開招標經公開評選適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採一次投標,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服務企劃書評選分段開標。 (一)第1階段開標於106年7月19日上午09:00假本校2樓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評選。 (二)第2階段評選時間預計106年7月21日下午2:00於本校2樓會議室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詳「臺中市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或洽中華電信免費服務電話0800-080-512。 三、本校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閱公告附加說明。 四、檢舉受理單位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1、檢舉電話:04-25279142、04-22289111轉55901-6 2、檢舉傳真:04-25279083 3、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二)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1、檢舉電話:04-22177360 2、檢舉傳真:04-22202876 3、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 (三)法務部廉政署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郵件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檢舉傳真:02-25621156 4、檢舉電郵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1、檢舉電話:02-87897548 2、檢舉傳真:02-87897554 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五)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4-23023166 2、地址: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 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臺中市政府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服務專線,外縣市請撥04-22203585) 六、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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