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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午餐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餐館業、食品製造業、餐盒業或其他飲食業 」之公司或行號。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須為合格廠商。
營業項目C199030即時餐食製造業或C104020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餐盒、食品製造業、團膳製造業之合格登記廠商。並提出「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中所需文件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
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民國1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2.開標作業及資格審查:民國111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0分於2F會議室辦理。
3.評選作業:民國111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0分於2F會議室與視聽教室辦理。
4.開標日如遇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5.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6.已領標之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以維自身權益。
7.投標廠商可先至本校進行實地查勘,欲至本校現場實地查勘前,請先與本校午餐秘書顧小姐聯繫,電話23166492#723。
8.進入本校請配合本校防疫措施。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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