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andywen8689@wces.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九十一號A棟一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九十一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經核准設立,相關營業項目,符合與本案標的有關之合法登記成
立者。
廠商屬行號時,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家具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家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為600套可調式課桌椅(得標廠商履約、交貨、驗收須符合契約需求),樣式需符合小學生使用。
二、決標日起5日內,廠商須提供可調式課桌椅之型錄、規格說明書、產地、安全檢驗等詳細資料以及一套課桌椅樣品實品供本校審核,規格經校方確認無誤後始得製作交貨,其樣品需留在本校供交貨時比對,如實際交貨之課桌椅樣式及規格與樣品不符合,將予以「退回」,廠商不得拒絕。
三、得標廠商應於課桌及課椅標示校名,標示樣式和位置應經校方同意。
四、汰換下來之舊式課桌椅,須由得標廠商進行清運,不得另外加計運費及處理費用。
五、廠商交貨時需檢附台灣製造廠出廠證明及有效產品責任保險證明(需有桌椅類),經確認無疑後,始辦理交貨及驗收。
六、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