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CES1101021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學生課桌椅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洪橋室內裝修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8,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90,000
決標折數
99.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7.7.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史雯
聯絡電話 (04)22361953#730
機關代碼 3.87.7.41
單位名稱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九十一號
聯絡人 江史雯
聯絡電話 (04)22361953#730
傳真號碼 (04)22367517
電子郵件信箱 sandywen8689@wces.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15 09:00
開標時間 110/11/15 11:0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九十一號A棟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九十一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核准設立,相關營業項目,符合與本案標的有關之合法登記成 立者。 廠商屬行號時,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家具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家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為600套可調式課桌椅(得標廠商履約、交貨、驗收須符合契約需求),樣式需符合小學生使用。 二、決標日起5日內,廠商須提供可調式課桌椅之型錄、規格說明書、產地、安全檢驗等詳細資料以及一套課桌椅樣品實品供本校審核,規格經校方確認無誤後始得製作交貨,其樣品需留在本校供交貨時比對,如實際交貨之課桌椅樣式及規格與樣品不符合,將予以「退回」,廠商不得拒絕。 三、得標廠商應於課桌及課椅標示校名,標示樣式和位置應經校方同意。 四、汰換下來之舊式課桌椅,須由得標廠商進行清運,不得另外加計運費及處理費用。 五、廠商交貨時需檢附台灣製造廠出廠證明及有效產品責任保險證明(需有桌椅類),經確認無疑後,始辦理交貨及驗收。 六、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7.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史雯
聯絡電話
(04)22361953#730
機關代碼
3.87.7.41
單位名稱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九十一號
聯絡人
江史雯
聯絡電話
(04)22361953#730
傳真號碼
(04)22367517
電子郵件信箱
sandywen8689@wces.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15 09:00
開標時間
110/11/15 11:0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九十一號A棟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九十一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核准設立,相關營業項目,符合與本案標的有關之合法登記成 立者。 廠商屬行號時,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家具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家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為600套可調式課桌椅(得標廠商履約、交貨、驗收須符合契約需求),樣式需符合小學生使用。 二、決標日起5日內,廠商須提供可調式課桌椅之型錄、規格說明書、產地、安全檢驗等詳細資料以及一套課桌椅樣品實品供本校審核,規格經校方確認無誤後始得製作交貨,其樣品需留在本校供交貨時比對,如實際交貨之課桌椅樣式及規格與樣品不符合,將予以「退回」,廠商不得拒絕。 三、得標廠商應於課桌及課椅標示校名,標示樣式和位置應經校方同意。 四、汰換下來之舊式課桌椅,須由得標廠商進行清運,不得另外加計運費及處理費用。 五、廠商交貨時需檢附台灣製造廠出廠證明及有效產品責任保險證明(需有桌椅類),經確認無疑後,始辦理交貨及驗收。 六、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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