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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案採購合約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履約期間經本校考評成績優良者,後續擴充1年,擴充期間至115年7月31日止。
(二) 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三) 後續擴充之總價不逾新臺幣壹仟玖佰貳拾柒萬捌仟元整之上限。
(四) 後續擴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325號
履約期限
113年08月1日至114年07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中市教育局113年4月19日中市教體字第1130033153號函參採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登記代碼:餐館業、食品製造業或餐盒業或其他飲食業、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F501060、F501990之公司或行號,或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食品製造業、營業項目中可提供餐飲/便當/團膳等行業。
附加說明
1.詳如需求表及契約書內容
2.供餐方式:評選3家優良廠商同時供餐(由本校分配輪流順序)
3.水果補助: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每生每週10元,擬採購水果每週供應1天。若該項補助取消則不予執行,並依食用人數及週數覈實支付。
4.午餐費用(收費50元,市府補助5元),依食用人數覈實支付。
5.補助部分待補助款撥入後,方得依請款程序撥付款項。
6.預估人數為本校在籍師生數,未來依實際訂餐人數覈實支付。
7.開標日相關期程:
(1)開標暨資格審查:113年6月25日(二)上午9時30分。(通過資格審查之廠商,始能參加下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
(2)工作小組初審:113年6月25日(二)上午10時30分起於本校銀寶屋辦理(廠商不必列席)。
(3)委員評選: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於113年6月26日(三)09時00分於本校銀寶屋進行評選,廠商須到場簡報及答詢,經唱名三次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4)簡報順序﹕各廠商投遞標單時間順序決定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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