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jh@lyes.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111學年度結束視廠商履約成效辦理擴充採購,後續擴充時間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午餐部份每餐50元,預估人數為558人,本案111學年度計供200餐/人,午餐供應金額為50×558×200=5,580,000元。另市府補助水果部分,每週10元,預估人數為285人,本案111學年度計供41週/人,水果供應金額為10×285×41=116,850元。112學年度預算金額為5,58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基本資料:經政府合法登記合格之餐盒食品相關營業項目或許可設立(特許營業項目及代碼為「C199030」)之公司或行號,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請投標廠商自行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公司基本資料。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食品衛生相關責任保險證明、投保證明。
(四)衛生局食品衛生檢驗報告、水質檢驗報告。
(五)工廠作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營養師證書、廚師技術士證照。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一、111年8月5日補充投標須知文件中,於履約保證金金額。
二、擬訂於111年8月17日上午十時辦理評選。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1、檢舉電話:04-25279142、04-22289111轉55901-9。
2、檢舉傳真:04-25279083。
3、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
(二)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1、檢舉電話:04-22289111轉13407。
2、檢舉傳真:04-22202876。
3、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
(三)法務部廉政署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郵件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檢舉傳真:02-25621156。
4、檢舉電郵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1、檢舉電話:02-87897548。
2、檢舉傳真:02-87897554。
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五)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
1、檢舉電話:04-23023166。
2、地址: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