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556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依本法施行細則第 64 條之 2 於招標文件訂定評分項目、各項配分、及格分數等審查基準,並成立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採評分方式審查,就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總平均評分在及格分數(80分)以上之廠商參與開價格標。
2.本案採分段開標:資格審查時間:108年4月30日(二)上午09時00分。評分審查108年4月30日(二)下午14時00分
3.開標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4.本採購開標時間以招標公告開標時間為準,於本校大會議室公開舉行,如遇特殊情形,本校得當場宣佈延期開標。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6.有價回收物販售所得不列入決標總價,需另繳交校庫。
7.本案經費為教育部、教育局補助款,需俟補助款入庫之後始能撥付,廠商得估驗付款。
8.預定施作日期108年6月起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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