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06211@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5年度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天然災害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契約)」若有後續經費,後續擴充金額100%,則擴充預算金額計200萬元,期間至115年11月30日止。機關得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9015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開標地點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2樓,429015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1樓秘書室總收發,429015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當日起至本案各次派工全部驗收及決算完成止。廠商應於簽約日起7日曆天內提送預算圖說1式3份,以供機關辦理後續工程招標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營業項目為「I101061」登記代碼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土木或水利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土木或水利技師執業執照。
(3)其他證明文件: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文件以郵務送達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文件及投標所需時間〈收件時間以本所1樓秘書室總收發時間為憑〉。
2、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邀標書及其他招標等文件。
3、「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4、本案評審會議將於開標日資格審查後接續進行,本所不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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