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hc550210@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二樓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親自領取者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臺中市神岡區公所〉現金不受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秘書室一樓收發(以收文時間為憑),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02月15日至108年03月15日(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般公墓剪除雜草之相關行業廠商或自然人(自然人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或電子領標,請於機關上班時間至本所秘書室購買。
其他
1、投標文件以郵務送達者,請自行估量文件準備及送達所需時間〈收件時間以本所收發處收文時間為憑〉。
2、詳投標須知、契約書、招標規範及其他招標等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等,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本案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萬元整。
6、本案108年1月16日上午9時30分整開標。
7、印花稅法第7條第3款規定:「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人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另同法第8條第1項規定:「應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後,應貼足印花稅票;其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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