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hc550210@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1樓總收發,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為自簽約日當日起至本案工程全部驗收及結算完成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工程技術顧問業:
1. 公司執照或經濟部核准設立的登記文件。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 公會會員證。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技師執業執照。
(二) 技師事務所:
1. 公會會員證。
2. 納稅證明文件。
3. 技師執業執照。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親自領取或電子領標,請於機關上班時間至本所秘書室購買。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整,須使用郵政匯票,抬頭請開立「臺中市神岡區公所」,現金不予受理。
﹝開標地點﹞:神岡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1、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文件時間投標所需時間< 收件時間以本所收發文處收文時間為憑>。2、服務費用參考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建造費用五百萬元以下部分之設計費百分比上限為5.9%,監造費百分比上限為4.6%辦理;服務費用約新臺幣350,461元整。3、預估本工程建造費用預算為新臺幣3,800,000元整。4、本案技術服務成果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本所所有。倘若發生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由廠商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5、餘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邀標書及其他等招標文件。6、以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繳費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檢核。7、本案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代辦經費,俟入庫撥款。8、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9、請於投標時請提供服務企劃書< 五份>。10、本案107年11月21日上午9時30分整開標(資格審查)。1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案關投標廠商權益,請準時蒞會:若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相關權益。
1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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