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ck983@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親自領取者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臺中市神岡區公所〉,現金不予受理。
履約期限
至106年11月30日止或機關通知日止或派工金額達契約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之公司或行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或電子領標,請於機關上班時間至本所農建課購買。
其他
一、投標文件以郵務送達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文件及送達所需時間〈收件時間以本所收發處收文時間為憑〉。
二、本案得標廠商應依契約規定提報整體品質計畫,另外分項品質計畫得於各分項工程施工前提報。
三.餘詳投標須知、工程契約書。
四、廠商對本工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如開標日前未提出疑義者,本所於決標後不另修正及補充說明。
五、以電子領標者,其投標廠商須於人工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繳費之電子憑據。
六、本案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代辦經費,俟入庫後撥款。
七、本案為開口契約,依實際需要派工,故採「單價」乘「預估數量」之總計為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僅供開標時決標之用〉,另契約金額〈包工費上限〉不隨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僅供開標時決標之用〉改變,仍為2,746,000元。
八、本案押標金為一定金額:130,000元整。
九、本案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260,000元整。
十、本案挖(刨)除料折價價值為420元。
十一、本案需附合法土資場之棄土證明。
十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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