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2013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114年辦理長青學苑勞務委託採購案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決標日:113/1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黑皮泥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44,800
原始預算
$ 2,144,8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課陳小姐秘書室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32.326
機關代碼 3.87.67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聯絡人 社會課陳小姐秘書室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32.326
傳真號碼 (04)23364080
電子郵件信箱 U00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12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09:3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教育部立案公、私立大學或學院。 2.經政府立案或依法登記之團體、機構或非營利性之法人,其章程或服務業務項目與本採購案有關者。 3.政府採購法拒絕往來廠商及停業中廠商不可投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等,餘詳如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電子領標廠商須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三.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四.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經市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五.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七.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八.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九.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6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社會課陳小姐秘書室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32.326
機關代碼
3.87.67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聯絡人
社會課陳小姐秘書室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32.326
傳真號碼
(04)23364080
電子郵件信箱
U00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7.12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09:3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教育部立案公、私立大學或學院。 2.經政府立案或依法登記之團體、機構或非營利性之法人,其章程或服務業務項目與本採購案有關者。 3.政府採購法拒絕往來廠商及停業中廠商不可投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等,餘詳如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電子領標廠商須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三.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四.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經市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五.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七.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八.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九.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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