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2003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高鐵台中車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共同管道管理維護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決標日:107/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翔機電管理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50,000
原始預算
$ 5,000,000
底價金額
$ 4,100,000
決標折數
79.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用課林先生.秘書室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11.326
機關代碼 3.87.67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聯絡人 公用課林先生.秘書室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11.326
傳真號碼 (04)23364080
電子郵件信箱 U00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10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9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0 09:3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支票抬頭請註明受款人為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10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為電機技師)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電機技師),具有承攬本案能力,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投標時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高於核定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減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減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四.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時間。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六.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七.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八.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九.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傳真:04-22202876,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9樓;專線電話:04-22177360。 十.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或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10樓。 十一.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二.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十三.得標廠商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用課林先生.秘書室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11.326
機關代碼
3.87.67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聯絡人
公用課林先生.秘書室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11.326
傳真號碼
(04)23364080
電子郵件信箱
U003@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7.10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9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0 09:3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支票抬頭請註明受款人為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10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為電機技師)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電機技師),具有承攬本案能力,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投標時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高於核定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減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減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四.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時間。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六.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七.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八.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九.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傳真:04-22202876,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9樓;專線電話:04-22177360。 十.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或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10樓。 十一.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二.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十三.得標廠商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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