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034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烏日區停三及停八平面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決標日:105/11/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34,196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988,000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公用課張培英.秘書室林谷蓉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15.326
機關代碼 3.87.67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聯絡人 公用課張培英.秘書室林谷蓉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15.326
傳真號碼 (04)23364080
電子郵件信箱 rong@mail.wujiht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0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萬5,000元,抬頭請開立【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收入性質之採購,契約書比照上級機關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核發之設立登記,營業項目為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經營路外公共停車場車輛保管之事業)之公司或工商行號,具有承攬本案能力且無欠稅,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者之廠商,均得參加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二.本案預估收入金額為新台幣298萬8,000元整,以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含)以上之最高標者得標為決標原則。 三.電子領標廠商請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四.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 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低於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增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增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增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五.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限與標價無關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六.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時間。 七.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八.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九.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4-22288226、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十一.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289111轉13407,專線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9樓。 十二.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或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10樓。 十三.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四、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十五、得標廠商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67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公用課張培英.秘書室林谷蓉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15.326
機關代碼
3.87.67
單位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聯絡人
公用課張培英.秘書室林谷蓉
聯絡電話
(04)23368016#115.326
傳真號碼
(04)23364080
電子郵件信箱
rong@mail.wujiht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0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萬5,000元,抬頭請開立【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收入性質之採購,契約書比照上級機關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核發之設立登記,營業項目為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經營路外公共停車場車輛保管之事業)之公司或工商行號,具有承攬本案能力且無欠稅,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者之廠商,均得參加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二.本案預估收入金額為新台幣298萬8,000元整,以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含)以上之最高標者得標為決標原則。 三.電子領標廠商請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四.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 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低於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增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增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增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五.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限與標價無關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六.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時間。 七.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八.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九.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4-22288226、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十一.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289111轉13407,專線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9樓。 十二.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或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10樓。 十三.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四、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十五、得標廠商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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