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3001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梧棲區109年鄰長、里辦公處訂閱報紙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決標日:108/11/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經緯報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68,000
原始預算
$ 1,068,000
底價金額
$ 1,06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6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川益
聯絡電話 (04)26564311#167
機關代碼 3.87.66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正里中和街66號
聯絡人 陳川益
聯絡電話 (04)26564311#167
傳真號碼 (04)26582606
電子郵件信箱 ch2662487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正里中和街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02 17:00
開標時間 108/12/0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或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正里中和街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經營(銷)報社、報紙或相關行業,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聲明書 4.廠商切結書,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本公告視為已通知),視同放棄,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二、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本案因預算尚未審議通過,先予保留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6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川益
聯絡電話
(04)26564311#167
機關代碼
3.87.66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正里中和街66號
聯絡人
陳川益
聯絡電話
(04)26564311#167
傳真號碼
(04)26582606
電子郵件信箱
ch26624878@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正里中和街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02 17:00
開標時間
108/12/0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或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正里中和街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經營(銷)報社、報紙或相關行業,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聲明書 4.廠商切結書,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本公告視為已通知),視同放棄,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二、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本案因預算尚未審議通過,先予保留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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