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9716720@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契約價金新臺幣300萬元之權利。本採購案達契約價金上限時,機關倘有其他完成立法程序之經費來源或追加預算,機關基於實際需要並視得標廠商履約表現,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逕洽得標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採購作業。並於115年12月10日前派工或派工金額已達契約上限時,依派工單指定工期內完工。本案採購金額計為17,942,26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開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5年12月1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已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登記證書)之廠商。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餘詳見投標須知與審查表。
附加說明
承包廠商於履約管理、驗收期間不得與公務員有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行賄之行為。
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截標時間與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為準。
開標地點如配合本所活動無法使用,視現況改至本所其他會議室辦理。
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查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倘預算通過,本案決標日以鈞長核定決標簽呈日期為決標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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