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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27@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5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 碼為「E101011」登記證書,且無受政府採購法101條處分之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四)屬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切結書1。
餘詳投標須知與審查表。
附加說明
承包廠商於履約管理、驗收期間不得與公務員有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行賄之行為。
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截標時間與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為準。
如疫情警戒標準變動,日期或地點配合異動,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開標地點如配合本所活動無法使用,視現況改至本所其他會議室辦理。
本案先行辦理保留決標,俟市府同意動支數額表後始決標生效。如動支數額遭市府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核定通過之數額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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