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eijuns@taich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請至出納處繳納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秘書室收文處(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報紙業(J301010)或其他合法登記得從事派報服務之公司或行號。
3、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4、押標金單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7、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請黏貼押標金影印本,得於開標現場提出)。
8、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付)。
9、切結書。
10、總標單。
11、投標標價清單。
餘詳見招標文件與審查表。
附加說明
預算尚未經議會審查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承包廠商於履約管理、驗收期間不得與公務員有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行賄之行為。
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截標時間與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為準。
如疫情警戒標準變動,日期或地點配合異動,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開標地點如配合公投活動無法使用,視現況改至本所其他會議室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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