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23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東勢區110年度鄰長及里辦公處政令宣導報紙採購案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決標日:109/12/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人力源廣告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24,800
原始預算
$ 1,324,800
底價金額
$ 1,324,8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6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佩君
聯絡電話 (04)25872106#17
機關代碼 3.87.65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聯絡人 陳佩君
聯絡電話 (04)25872106#17
傳真號碼 (04)25773996
電子郵件信箱 peijuns@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24,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請至出納處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2 08:30
開標時間 109/12/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定額新臺幣參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秘書室收文處(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01/01~110/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報紙業(J301010)或其他合法登記得從事派報服務之公司或行號。 3、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4、押標金單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7、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請黏貼押標金影印本,得於開標現場提出)。 8、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付)。 9、切結書。 10、總標單。 11、投標標價清單。 餘詳見招標文件與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預算尚未經議會審查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承包廠商於履約管理、驗收期間不得與公務員有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行賄之行為。 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截標時間與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2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佩君
聯絡電話
(04)25872106#17
機關代碼
3.87.65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聯絡人
陳佩君
聯絡電話
(04)25872106#17
傳真號碼
(04)25773996
電子郵件信箱
peijuns@taich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24,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請至出納處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2 08:30
開標時間
109/12/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定額新臺幣參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秘書室收文處(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01/01~110/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報紙業(J301010)或其他合法登記得從事派報服務之公司或行號。 3、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4、押標金單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7、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請黏貼押標金影印本,得於開標現場提出)。 8、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付)。 9、切結書。 10、總標單。 11、投標標價清單。 餘詳見招標文件與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預算尚未經議會審查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承包廠商於履約管理、驗收期間不得與公務員有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行賄之行為。 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截標時間與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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