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q227@msa.hinet.net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有後續經費,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或單價)辦理擴充,擴充金額為原契約金額15%,期間為契約簽訂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並以換文方式辦理。預估擴充總工程金額新台幣17,250,000元整(包含委託技術服務費用、工程發包費、工程管理費及空污費,視後續經費撥補額度辦理),預估採購增加費用為新台幣220,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履約期限
至該年度核定復建工程依核定期限完竣並製做決算書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詳如投標須知與審查表。
附加說明
承包廠商於履約管理、驗收期間不得與公務員有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行賄之行為。
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