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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契約金額得依據文化部補助經費額度擴充。
2.依據各項決標單價、實作數量計算價金及契約條件辦理委託服務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333,000元。
3.履約期限為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1月15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3樓第2會議室437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秘書室437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3、評選時間及地點:符合資格者,由本計畫之採購評選委員會擇期召開評選會議。評選時間、地點由本所另行通知(108年7月23日10時評選)。
4、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但經機關衡酌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有不予公開之必要者,不在此限。」;如不於開標前公開委員會委員名單,請業務單位說明理由,並依規於政府採購網站公開名單或理由。
1-召集人:王澤佳。
2-副召集人:蔡吉豐。
3-王志宏
4-林宗賢
5-吳博滿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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