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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和平區公所200套計33萬6,000元。
2、108年度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採購各區里守望相助隊新進隊員巡邏大衣、帽子及臂章採購計畫新臺幣9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八號1樓收發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營業項目及代碼為「C306010 成衣業、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F104010 布疋批發業、F104020 成衣批發業、F104050 服飾品批發業、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I502010 服飾設計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公司或行號或其他足以承攬本案之相關製造、零售、批發行業。(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列印)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列印之)。
附加說明
一、領標函方式:
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請提供電子領標繳費憑據序號紙本附於證件封內(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截標日期地點:107年12月14日上午9時止(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於截標時間前,郵遞寄達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八號,或由專人送達1樓收發文室,逾時作廢)。
三、履約期限:自全數完成套量起6個月內。
四、資格審查時間:107年12月14日上午9時;另評選時間俟業務單位經洽外聘委員許可日期後擇日於本所三樓開標室辦理。
五、約定事項:(一)得標廠商訂約前,應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履約保證金分別繳交臺中市各區公所帳戶。(二)提送企劃書1式8份(三)需現場簡報詢答(7分鐘),廠商得派員參加。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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