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C20 已決標公告

「頭汴、聖和里市民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決標日:113/10/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鈺全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680,000
原始預算
$ 40,612,000
底價金額
$ 39,800,000
決標折數
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郭小姐
聯絡電話 (04)22794157#301/226
機關代碼 3.87.61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聯絡人 陳先生/郭小姐
聯絡電話 (04)22794157#301/226
傳真號碼 (04)22780311
電子郵件信箱 csc5889@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878,06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00元,工期另議。 (臺中市政府114年重大施政計畫先期計畫已再匡列300萬元,115年匡列132.9萬元,另已向內政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900萬元,將俟核定後挹注案內工程經費中。倘所需經費未獲得補助,得不辦理後續擴充增購;若經費遭刪減,則以經法定程序審查通過之預算金額為準,該金額須俟機關調整後另行通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7 17:00
開標時間 113/11/08 11:30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10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360 日內竣工。(主體及外部裝修工程36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綜合營造業:【本案需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承攬】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 E101011」)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聲明書(正本)。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切結書(正本)。 (6)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 鑑事項等內容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7) 專業分包協議書 (8) 廠商信用證明 (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110100482號所載,機關辦理涉及電器承裝業、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之採購,需要妥為訂定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本案涉及前開行業之採購。分包廠商資格應檢附文件:【本案需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以上廠商承攬】 (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影本)。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郭小姐
聯絡電話
(04)22794157#301/226
機關代碼
3.87.61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聯絡人
陳先生/郭小姐
聯絡電話
(04)22794157#301/226
傳真號碼
(04)22780311
電子郵件信箱
csc5889@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878,065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00元,工期另議。 (臺中市政府114年重大施政計畫先期計畫已再匡列300萬元,115年匡列132.9萬元,另已向內政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900萬元,將俟核定後挹注案內工程經費中。倘所需經費未獲得補助,得不辦理後續擴充增購;若經費遭刪減,則以經法定程序審查通過之預算金額為準,該金額須俟機關調整後另行通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07 17:00
開標時間
113/11/08 11:30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10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360 日內竣工。(主體及外部裝修工程36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綜合營造業:【本案需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承攬】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綜合營造業 E101011」)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聲明書(正本)。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切結書(正本)。 (6)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 鑑事項等內容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7) 專業分包協議書 (8) 廠商信用證明 (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110100482號所載,機關辦理涉及電器承裝業、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之採購,需要妥為訂定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本案涉及前開行業之採購。分包廠商資格應檢附文件:【本案需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以上廠商承攬】 (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影本)。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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