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pf0131@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履約期限
1061201或達預算上限為止兩者先屆者為準
附加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查通過,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2.本案係開口契約,依實作數量辦理結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利用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廠商並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2.現場至本所秘書室領標
3.截止投標收件日若遇天候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截止投標收件、開標時間亦順延至截止收件日之隔日上班之原訂時間地點開標;原訂開標日若遇天候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開標。
4.本案開標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得自行決定,唯廠商未派員出席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等事項。
5.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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