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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投標之土木包工業須登記於臺中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定毗鄰之直轄市、縣(市));具乙項即可。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當年度會員證
其餘應檢附之文件,詳如本案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本案決標後契約之簽訂,相關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應依本機關原核定預算單價,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之比率調整為原則。
二、本案依實作數量辦理結算,總決算單項數量不受預估數量限制,惟實作總金額(派工金額上限)不得超過預算金額(契約總金額)1,905,149元;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為定額190,000元整。
三、押標金支票,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郵政匯票開立〈不得直接將現金封入標封袋內投標〉,並註明受款人〈抬頭〉為-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四、餘詳其他招標文件。
稅務宣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洽詢電話:04-22585000-455。
檢舉貪瀆不法信箱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4-24063979分機250、傳真:04-24071438。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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