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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caro.8888@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擴充期間:自簽約日起至原契約驗收結算後1年內;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同原契約內容標的物;後續擴充金額:採購金額【114學年度預算金額14,817,334元整+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以新臺幣49,500,000元為上限。若簽約廠商供應品質優良,經參與午餐採購各校決議通過,得延長供應一次,原契約已包含之項目,其單價依原契約條件計價不變同時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經合法設立登記且其營業項目(凡經營生鮮蔬果食材之公司或行號)及代碼為「 F101 等」之公司或行號。 (請參考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網址:http://gcis.nat.gov.tw/cod/)與本案採購標的內容性質有關之優良午晚餐食材供應廠商均可參與本案投標作業,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以下資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5.廠商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請列印提供)
6.押標金繳納憑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6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1140056718號函辦理,修正契約(範本)及相關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