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JH1121001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立東華國中112年度多功能及生活科技教室防漏工程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決標日:112/10/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丞益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0,000
原始預算
$ 808,782
底價金額
$ 808,782
決標折數
96.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7.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淼江
聯絡電話 (04)25853219#402
機關代碼 3.87.6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
聯絡人 呂淼江
聯絡電話 (04)25853219#402
傳真號碼 (04)25854046
電子郵件信箱 jeff.caro.888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期間:自簽約日起至原契約驗收結算後1年內。 2.後續擴充金額:採購金額【上網公告之預算金額(808,782元)+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以新臺幣149萬元為上限。 3.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本案計畫相關或本校其他工程、修繕、或建築物裝修案之項目。 4.若有增加之經費來源,且得標廠商執行情形良好,經本校認可洽原廠商辦理契約新增項新增項目之議價。(原契約之項目,其單價依原契約條件計價不變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0/11
原公告日 112/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17 09:00
開標時間 112/10/1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圖書室或閱覽室(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工程保固期滿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相關行業廠商,但需登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施工」相關及其他具有履約標的之營業項目、或履約能力者(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二)廠商應配合本校之上課時間,於學校或施工教室之非上課時段或例假日、放假日之時間施工,且當工區或施工教室之設備尚未施工架設完竣時,廠商必須架設臨時防護措施,以防學校師生靠近、墜落,這些廠商應自行依勞基法等相關法規估算工程施做成本反映於投標價中,包含於契約總價,機關不另給付。 (三)乙方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本工程工期60日曆天。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淼江
聯絡電話
(04)25853219#402
機關代碼
3.87.6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
聯絡人
呂淼江
聯絡電話
(04)25853219#402
傳真號碼
(04)25854046
電子郵件信箱
jeff.caro.888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期間:自簽約日起至原契約驗收結算後1年內。 2.後續擴充金額:採購金額【上網公告之預算金額(808,782元)+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以新臺幣149萬元為上限。 3.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本案計畫相關或本校其他工程、修繕、或建築物裝修案之項目。 4.若有增加之經費來源,且得標廠商執行情形良好,經本校認可洽原廠商辦理契約新增項新增項目之議價。(原契約之項目,其單價依原契約條件計價不變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0/11
原公告日
112/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17 09:00
開標時間
112/10/1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圖書室或閱覽室(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工程保固期滿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相關行業廠商,但需登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施工」相關及其他具有履約標的之營業項目、或履約能力者(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二)廠商應配合本校之上課時間,於學校或施工教室之非上課時段或例假日、放假日之時間施工,且當工區或施工教室之設備尚未施工架設完竣時,廠商必須架設臨時防護措施,以防學校師生靠近、墜落,這些廠商應自行依勞基法等相關法規估算工程施做成本反映於投標價中,包含於契約總價,機關不另給付。 (三)乙方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本工程工期60日曆天。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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