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ckson2479@hot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光華路385號四維樓四樓閱覽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光華路385號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8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以下擇一條件符合即可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廠商資格需與本案相關)
▓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為原則,不另行通知。
(二) 開標、評審當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任書者,視同放棄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 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明細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內以供檢驗。
(四) 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期限內完成書面契約簽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約,本校得撤銷其得標。
(五) 其他注意事項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資料。
(六)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隨時留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七) 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評審委員會時間:113年7月31日9時 20分(或依委員時間另訂,時間如有更動將另行電話通知,未更動不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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