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ice3935@g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6學年度營養午餐(含水果)擬增購項目及內容經費概算表如下:
項目 人數(預估)數量(預估)單價 金 額
一年級學生水果或副食品費 150人 42(週) 4元 25200元
二年級學生水果或副食品費 150人 42(週) 4元 25200元
三年級學生水果或副食品費 180人 40(週) 4元 28800元
合 計 79200元
俟市府確定增加補助後,採後續擴充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立仁里甲堤路236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立仁里甲堤路236號(2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0日至107年6月30日(學生上課日)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與提供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應檢具以下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押標金票據。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授權委託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
(六)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附,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七)退還押標金及文件申請書(請黏貼押標金票據影本,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八)企劃書10份。
(九)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僅填寫投標廠商名稱)。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