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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2樓會議室(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73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731號
履約期限
簽約後7天內開工,開工後45個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土木包工業資格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者,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截止收件期限為106年8月28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106年8月29日上午10時,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請備妥下列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特許行業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押標金
7.授權委託書
8.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
9.電子領標憑證
10.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11.切結書
12.總標單、標價清單、單價分析表。
13.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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