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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契約期滿前2個月,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依前項規定續約者,續約期間為12個月,以1次為限。
3.如預算(115及116年度)未獲臺中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或停止本項政策時,機關得終止本案各年之契約或刪減部分需求項目。
4.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20萬0,11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履行相關規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420208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A102080】園藝服務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修正內容:補上傳招標文件「15預算書」供投標廠商評估維護施作範圍、項目及數量;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14年12月12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同日上午10時;原招標文件「05標封封面」截止收件時間隨同更正。
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所將另行通知評選時間。本案需現場簡報詢答,廠商應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有效性,但該項簡報與答詢為0分計算;評選結果以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決定者為優勝廠商,依優勝順序依序議價,並擇期辦理議價程序。
2.請廠商依本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開標地點,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
3.投標文件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本所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時間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等)經宣布停止辦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5.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6.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