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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臺中市豐原區里活動中心112年度保全系統安裝暨委外服務。
2.增購之期間: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增購之數量及金額:以本區里活動中心共26處,乘以每處每月單價,再乘以12個月所得之總金額為上限,並於此額度內依實際裝設保全系統之里活動中心數量計算價金。
4.本案倘辦理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420208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保全業」登記代碼「I901011」之公司或行號,屬特許行業者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難料,倘經本所評估原開標地點無法落實室內社交距離、有防疫風險者,得擇日改於其他場所辦理。
3.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所將另行通知評選作業時間,本案需現場簡報答詢,廠商得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答詢者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評選結果以平均總評分在70分以上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決定者為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依序議價,並擇期辦理議價程序。如因疫情影響致改期開標,評選時間本所將另行通知。
4.投標文件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本所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時間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等)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6.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7.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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