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5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106年度區里建設服務經費小型工程(第四工區)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決標日:106/10/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銘鋒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0,000
原始預算
$ 476,800
底價金額
$ 465,000
決標折數
98.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奇恩
聯絡電話 (04)25222106#331
機關代碼 3.87.59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聯絡人 劉奇恩
聯絡電話 (04)25222106#331
傳真號碼 (04)25291412
電子郵件信箱 L25331822@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30 09:00
開標時間 106/10/30 11: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本所2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土木包 工業,代碼E102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二、投標文件收受之地點及截止期限:106年10月30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一)、開標時間及地點:106年10月30日上午11時00假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審查証件後開標。(二)、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23,000元整,不足額所投標單無效。(三)、履約期限: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內竣工。(四)、得標廠商於訂約前應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作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三、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四、本採購開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其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最低標,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五、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六、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奇恩
聯絡電話
(04)25222106#331
機關代碼
3.87.59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聯絡人
劉奇恩
聯絡電話
(04)25222106#331
傳真號碼
(04)25291412
電子郵件信箱
L25331822@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30 09:00
開標時間
106/10/30 11: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本所2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土木包 工業,代碼E102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二、投標文件收受之地點及截止期限:106年10月30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一)、開標時間及地點:106年10月30日上午11時00假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審查証件後開標。(二)、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23,000元整,不足額所投標單無效。(三)、履約期限: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內竣工。(四)、得標廠商於訂約前應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作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三、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四、本採購開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其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最低標,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五、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六、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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