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ccght4006@taichu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請附回郵大信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301010」、「J399990」之公司或行號;或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經營(銷)報社、報紙、派報業或供售報紙、派送報紙相關行業之公司或行號。
2.廠商具前述任一項資格即可,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至 107年12月31日止。
2.得標廠商請依規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相關招開標作業業奉准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不受3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