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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新台幣300元,郵購者請附回郵大信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1.本案為第3次公開招標,業奉准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2.本工程履約期間施工進度達25%、50%、75%時得分別申請估驗計價1次,工程全部完工、並完成決算及使用執照與接水、接電等之審核、請領及安裝後再行撥付尾款
3.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8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1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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