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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因鄰調整作業,本區預計增加16鄰,即106年度每月預計至多增加16份鄰長報紙。
2.鄰調整作業由民政局核定,本案後續擴充將視核定結果辦理。如增加採購數量,以每月16份鄰長報紙為上限,每份單價依本案契約決標單價計算,契約價金結算方式為決標單價×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月份之積,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8,000元整,履約期間為聘任鄰長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3.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135,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新台幣50元,郵購者請附回郵大信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經營(銷)報社、報紙、派報業或供售報紙、派送報紙相關行業,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附加說明
1.因鄰調整作業,本區預計增加16鄰,即106年度每月預計至多增加16份鄰長報紙。
2.鄰調整作業由民政局核定,本案後續擴充將視核定結果辦理。如增加採購數量,以每月16份鄰長報紙為上限,每份單價依本案契約決標單價計算,契約價金結算方式為決標單價×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月份之積,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8,000元整,履約期間為聘任鄰長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3.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135,000元整。
4.本採購合約書成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5.本案為第3次公開招標,業准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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