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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180萬元整。按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得免議價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2) 擴充條件:倘於當年度有其他經費來源或追加預算,得依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於擴充金額上限範圍內辦理擴充。 (詳投標須知第62點)
(3) 擴充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17年度11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1樓收發)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廠E103091)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廠(E10310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之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18、19條規定,於第一次公開招標結果應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
3、本案押標金15,000元,履約保證金15,000元。
4、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58萬元。
5、後續擴充經費上限為180萬元,得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按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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