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0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辦公廳舍耐震補強統包工程採購案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決標日:112/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恩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025,754
原始預算
$ 37,025,75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敬雅
聯絡電話 (04)22245200#704
機關代碼 3.87.53
單位名稱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
聯絡人 黃敬雅
聯絡電話 (04)22245200#704
傳真號碼 (04)22209539
電子郵件信箱 tccgw6118@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直接效益:立即改善耐震力不足之問題,有效提升其耐震能力,降低地震發生所造成的災害,以符合現行建管法令之規範。 2、社會效益:提升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可確保地震災害發生後,持續發揮建築物之機能,減輕地震災害損失,降低災後復建民間動員投入救災之人力、物資及財務成本,同時改善公有廳舍之服務環境及功能,提供民眾完善避難空間之服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至出納領取繳費並開立收據。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7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8 10: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基本設計應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工程於開工之日起240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 本採購案第1投標廠商資格為「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第 2 投標廠商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含土木或結構工程)。 B. 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C. 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專業分包廠商取代第 2 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D. 前項專業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本機關同意者為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備註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18、19條規定辦理,於第一次公開招標結果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3、本統包工程採購案押標金1,850,000元整;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4、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5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敬雅
聯絡電話
(04)22245200#704
機關代碼
3.87.53
單位名稱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
聯絡人
黃敬雅
聯絡電話
(04)22245200#704
傳真號碼
(04)22209539
電子郵件信箱
tccgw6118@taich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直接效益:立即改善耐震力不足之問題,有效提升其耐震能力,降低地震發生所造成的災害,以符合現行建管法令之規範。 2、社會效益:提升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可確保地震災害發生後,持續發揮建築物之機能,減輕地震災害損失,降低災後復建民間動員投入救災之人力、物資及財務成本,同時改善公有廳舍之服務環境及功能,提供民眾完善避難空間之服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至出納領取繳費並開立收據。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7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8 10: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基本設計應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工程於開工之日起240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 本採購案第1投標廠商資格為「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第 2 投標廠商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含土木或結構工程)。 B. 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C. 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專業分包廠商取代第 2 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D. 前項專業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本機關同意者為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備註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18、19條規定辦理,於第一次公開招標結果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3、本統包工程採購案押標金1,850,000元整;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4、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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