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2段69-11號
電子郵件信箱
wumu0498@jnjh.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2段69-11號(本校組合屋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2段69-11號(本校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一)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
(二)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本案將於112年9月27日下午2時0分辦理評選會議,請廠商務必出席
一、如因颱風等災變本校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截標、開標。 二、議價當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任書者,視同放棄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 據序號明細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內以供檢驗。
四、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期限內完成書面契約簽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約,本校得撤銷其得標。
五、其他注意事項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資料。
六、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隨時留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七、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 止收件及開標,不另行通知。
八、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 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修改內容為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契約。
二、請已電子領標廠商重新上網下載。
三、本案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將投標文件郵寄之廠商,撤回其
報價或更正有關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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