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崑崙巷六十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orchidlazu@yahoo.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倘奉上級核定補助國中小學生午餐水果或副食品費(每生每週4元)案,則採擴充採購辦理。
(二)擴充項目詳如各校(九校)經費概算。
(三)擴充期間106年8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
(四)擴充預估金額擴充預估金額129,02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崑崙巷六十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崑崙巷六十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凡經營生鮮蔬果食材之公司或行號)及代碼為「F101等」之公司或行號。(請參考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網址:http://gcis.nat.gov.tw/cod/)
2、生產(或運銷)合作社。
附加說明
開標時間為106年8月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校2樓會議室。
押標金金額為新台幣肆拾萬元整,支票抬頭請寫「臺中市立和平國民中學」。
本案採固定單價,計算標準如各校(九所)經費概算表。
本採購案評選程序分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凡資格不符之廠商,均予退件,通過資格審查之廠商,始能參加第二階段評選。
第二階段:評選及詢答(106年8月2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校2樓會議室或另行通知廠商及評選委員。
每家廠商有10分鐘簡報、10分鐘詢答時間,按本機關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為準;若遇無效標者,依序遞補。評選委員有提問權。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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