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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金額及條件辦理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萬元整,擴充期間至107年1月19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116號總務處事務組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116號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116號(太平國中)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106年7月1日起至107年1月19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營業項目及代碼為「F399010」之公司或行號。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並請於訂約用印時,檢視該等憑證是否依規定繳納印花稅,未依規定繳納者應即輔導其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