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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中眉路169號(映眉樓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中眉路169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工程驗收合格辦妥結(決)算及保固期滿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份仍在案,並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
(一)開業證書影本。
(二)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
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
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事務所得以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申
報資料代之)。
(五)切結書1。
(六)服務建議書1式8份。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二,(1)資格審查:民國107年1月16日9時30分
(2)公開評選:民國107年1月16日14時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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