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29236號函檢送修正後勞務採購文件辦理採購作業.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須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電機工程技師執業執照及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對象。
(2)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 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3.更正部分:招標文件:(1)需求說明書1091020F(2)4-2.需求說明書附件2 學校建置分離式冷氣機工程配電箱規範(3)4-3.需求說明書附件3 教室配電箱箱體尺寸及設備配置示意圖(4)4-4.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及冷氣裝設設計注意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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