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207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人行道修繕工程

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 決標日:107/1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易大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0,000
原始預算
$ 1,121,456
底價金額
$ 1,120,000
決標折數
86.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7.5.7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志成
聯絡電話 (04)22313699#730
機關代碼 3.87.5.71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聯絡人 呂志成
聯絡電話 (04)22313699#730
傳真號碼 (04)22346369
電子郵件信箱 lulumie@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21,45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21,4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1 10:1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2月2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 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其他詳如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核准後決標」。 2.本案108年1月19日開工,限期於108年2月25日以前全部竣工(以日曆天計算),校方若有特殊活動,可指定日期要求廠商停工(至多五日),工期順延。 3.本工程施作時間每日8:00至18:00,其餘時間嚴禁施作(中午12:00至13:00禁止有噪音工程之施作)。 4.請遵守菸害防治法及校內禁煙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 5.環保空氣污染防制費網路申報系統,請廠商配合採用「臺中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網路申報系統」辦理申報,不得採臨櫃申報,若因廠商未依規定時間申報致罰鍰由廠商自行負擔罰鍰。 6.得標廠商須配合本工程開工前及完工後,各施工空間物品、設備,搬遷及回復至本校指定地點。 7.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主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5.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志成
聯絡電話
(04)22313699#730
機關代碼
3.87.5.71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聯絡人
呂志成
聯絡電話
(04)22313699#730
傳真號碼
(04)22346369
電子郵件信箱
lulumie@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21,45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21,4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1 10:1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2月2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 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其他詳如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核准後決標」。 2.本案108年1月19日開工,限期於108年2月25日以前全部竣工(以日曆天計算),校方若有特殊活動,可指定日期要求廠商停工(至多五日),工期順延。 3.本工程施作時間每日8:00至18:00,其餘時間嚴禁施作(中午12:00至13:00禁止有噪音工程之施作)。 4.請遵守菸害防治法及校內禁煙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 5.環保空氣污染防制費網路申報系統,請廠商配合採用「臺中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網路申報系統」辦理申報,不得採臨櫃申報,若因廠商未依規定時間申報致罰鍰由廠商自行負擔罰鍰。 6.得標廠商須配合本工程開工前及完工後,各施工空間物品、設備,搬遷及回復至本校指定地點。 7.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主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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