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30 已決標公告

109年游泳池管理及救生勞務工作委外服務採購招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02,780
原始預算
$ 802,7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3.87.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美玲
聯絡電話 (04)23124000#412
機關代碼 3.87.5.7
單位名稱 總務處庶務組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240號
聯絡人 陳美玲
聯絡電話 (04)23124000#412
傳真號碼 (04)23113918
電子郵件信箱 meili@whsh.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2,7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7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2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2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與本案相關之合法業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該文件視為無效。廠商得以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最近壹期之納稅(免稅)證明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其他文件: 廠商資格審查表、押標金新台幣40,200元、服務企劃書1式7份、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者應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切結書、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到場者免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5.7
聯絡人
陳美玲
聯絡電話
(04)23124000#412
機關代碼
3.87.5.7
單位名稱
總務處庶務組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240號
聯絡人
陳美玲
聯絡電話
(04)23124000#412
傳真號碼
(04)23113918
電子郵件信箱
meili@whsh.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2,7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7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2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2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與本案相關之合法業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該文件視為無效。廠商得以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最近壹期之納稅(免稅)證明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其他文件: 廠商資格審查表、押標金新台幣40,200元、服務企劃書1式7份、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者應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切結書、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到場者免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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