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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本校總務處)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70日內將所有設備設置於本校活動中心二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各種證件影印本: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能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廠商)之合格證明文件,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4.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2)授權委託書
(3)電子領標憑據
(二)價格文件: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總標單及標價清單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採購物品需配合校方安裝於指定位置,如因吊掛或安裝造成既有建築物相關設施設備損壞,由廠商負責復原,所需費用包含於本次採購範圍,校方不另行支付,驗收時如發現有尚未復原部分,視為驗收不合格。
3.如需吊掛作業,不可拆除屋頂浪板。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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