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kp731@mail.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56臺中市西屯區漢口路1段54之1號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漢口路1段54之1號一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56臺中市西屯區漢口路1段54之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內開工,開工100日內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丙等以上「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資格,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其餘詳如投標須知、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廠商於等標期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 更正公告>。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工本費每份200元,電子領標免收文件費。
※收受投標資料方式及地點:於截止投標時間前,以掛號郵寄或自行送達本校總務處。1.領標日期:至109年10月29日17:00止。
2.現場領購: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8:0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本校總務處(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漢口路1段54-1號)以無記名方式領購招標文件,並繳交圖說文件費及領取收據。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詳「臺中市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或洽中華電信免費服務電話0800-080-512。
4.郵購者:將圖說文件費及回郵郵資費用〈需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開立「臺中市立漢口國民中學」,現金不受理〉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至臺中市立漢口國民中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漢口路1段54-1號〉郵購信封右上角請註明:郵購「臺中市立漢口國民中學教學大樓(ACD棟)防水隔熱工程」採購招標文件。
※其他詳見投標須知。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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