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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二二七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一)政府核准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有防水工程業者,持有下列證件: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得以前一期代之)。
(二)土木包工業及丙級以上之營造業,持有下列證件:
1、第(一)類之1至2項證件。
2、營造業登記證。
投標時證件影本需附於標函中寄送。得標後,送正本查驗,所有證件至開標日皆仍為有效期間。
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附加說明
一、決標原則:本案投標金額分為兩部分,其一為本工程之發包工程款費用,另一部分為本校水冷式箱型冷氣設備計12台報廢後之殘值,冷氣之殘值應至少6萬元(含)以上,若低於此標價以不合格標論處。決標方式以上述兩者金額相加,冷氣殘值以負數計算,相加後最低之金額為得標廠商,且本工程之總標價在底價內(所報總標單總額大寫為準),冷氣設備之殘值得標後繳交學校。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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