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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事項為本校教學大樓B(和諧樓)補強工程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採購,後續擴充期間為106年3月22日至111年3月21日止,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14,128元整。後續擴充教學大樓B補強工程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採購以總包價法新臺幣214,128元整議價。本條所述內容與金額須待教育部或上級機關核定並撥付經費後始成立,若上級機關未核准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或撥付經費金額不足本項所列述,廠商均應配合校方申辦時程與可得經費,以續辦補強工程之監造。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二二七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或立案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服務建議書中文版1式5份(正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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