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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預算金額上限292,000元。
1.臺中市政府「午餐水果或副食品費」每週4元:預估160,000元。
2.臺中市政府「學生午餐水果補助」每週6元預估132,000元。
3.合計160,000元+132,000元=292,000元。
(二)數量及期間:
1.臺中市政府「午餐水果或副食品費」每生每週4元,於每週星期四多提供一次水果;臺中市國中小學生每週6元水果費於星期一、星期五各提供一次水果。
2.以上均俟臺中市政府補助公文核定後,由本校指定之供應日始供應之,並至107年7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總務處 (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88號 )
開標地點
本機關行政大樓3樓校史室(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8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88號)
履約期限
106/8/1至107/7/31,以實際供膳日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中市政府針對臺中市學校營養午餐設計之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為「F5餐飲業」之公司或行號。(請參考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網址:http://gcis.nat.gov.tw/cod/)
■營業項目登載有食品製造業或餐盒業。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二、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6年08月01日至107年07月31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三、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地點:106年7月19日下午2時30分於本校校史室辦理。
四、補助款:臺中市政府補助5元加碼預估金額1,000,000元+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292,000元+導師誤餐費預估金額352,000元+原住民貧困預估金額704,000元=2,348,000元。
五、後續擴充:
(一)預算金額上限292,000元。
1. 臺中市政府「午餐水果或副食品費」每週4元:
(1)預估總人數1000人(學生(含素食))。
(2)預估40週。
(3)1000人×40週×4元=160,000元。
2.臺中市政府「學生午餐水果補助」每週6元,每週2次,每次3元:
(1)預估總人數1000人(學生(含素食))。
(2)預估週數22週。
(3)1000人×22週×每週每生2次*每次3元=132,000元。
3.合計160,000元+132,000元=292,000元。
4.實際餐費以當月實際用餐人數及日數為計算標準,按月支付乙次,學校享有退餐費之權利。
(二)數量及期間:
1. 臺中市政府「午餐水果或副食品費」每生每週4元,於每週星期四多提供一次水果;臺中市國中小學生每週6元水果費於星期一、星期五各提供一次水果。
2.臺中市國中小學生每週6元水果費及正研議自106學年度起增加補助國中小學生午餐水果或副食品(每生每週增加4元),自107年度起,「學生午餐水果補助」將編列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發展基金項下【臺中市政府106年6月12日府授教體字第1060121309號函】。
3.以上均俟臺中市政府補助公文核定後,由本校指定之供應日始供應之,並至107年7月31日止,實際供應日以本校學年度上課日為基準,並需配合學校節慶活動增加或暫停供應,並以實際用餐人數計算數量。本案後續擴充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辦理招標,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續依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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